前言:
工匠精神,吴芳男人担当,刑事这是律师银雷刑事律师的集体品质。吴芳律师,提前银雷律师所的辩护合伙人、刑事部门部长,正义更是从未迟刑事律师中的佼佼者。
提前辩护,吴芳因而闻名。刑事吴芳律师真金不怕火炼,律师优秀律师通过提前辩护,提前让正义从不缺席。辩护
一、正义从检察官到刑事律师
两段阅历,从未迟两种人生。吴芳
吴芳律师在开庭前,总是主动向家属提出希望他们能参与旁听,近距离感受辩护律师倾尽全力为当事人维护权利的过程。
吴芳律师如此与众不同,自愿将自己在法庭上的表现置于家属的监督之下,不惧他们“鸡蛋里挑骨头”。由此,雷海军主任笑赞吴芳律师为“两面人”。一面在法庭之外温和,一面在法庭之上犀利。温和,是以彻底贯彻银雷律师所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将客户放在心中的尊重,是发自内心的服务,也是一种技术在手后的坦然自信。犀利是一种工作能力的霸气外露,是工作深入后的自然呈现,是作为辩护人在法庭上与公诉机关的针锋相对,是直击对方辩手要害的一针见血。
吴芳律师曾有过什么样的经历,让他对自己的能力如此自信?带着这些质疑,我们一探究竟。
1、耀眼的检察官
“这个案子你们又给我们退查了,这份证据怎么取?给点儿意见吧!”一位公安上的办案民警给时任检察官的吴芳打电话说。
这时的吴芳进入检察机关仅4年时间,参与引导侦查取证、补充证据的案件已经逾百起,这个案件是一起普通的故意伤害案件,但是被害人的入院病历资料初步诊断为“听力正常”,而伤情鉴定时却因为外伤性鼓膜穿孔被鉴定为轻伤二级。
该案证据之间出现重大矛盾,应当对被害人耳朵伤害原因补充证据,尤其是被害人入院时接诊医生应当对其入院情况、耳朵遭受外伤后的听力减退情况从医学角度进行说明。
最终在侦查机关的邀请下,吴芳检察官与办案民警一起到医院找到接诊医生补充了以上证据,排除了证据之间的矛盾,最终案件得以顺利起诉。主审法官对出庭支持公诉人的吴芳检察官的办案细致程度给予了充分肯定,称如果对于以上矛盾点未及时排除,那么这个案子极有可能因为证据存疑作出无罪判决。
掌握侦查技巧、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是优秀检察官的一项重要技能,也是作为一名刑辩律师的素质体现,这直接关系到刑辩律师能否敏锐捕捉到“证据链条的瘕疵”,并为此展开激烈的“维权斗争”。然而并不是每一个办案人员都能发现这些关键细节,在这个过程中,控方和辩方,谁这方面的能力更突出,就更容易占得先机。
2、沉炼的律师
在作检察官时,公安民警时常会向他请教证据调取问题的意见,法院会跟他沟通量刑建议的意见,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会向他表达认罪服法、请求从宽处理的意见。
从事律师后,提前沟通的工作习惯依旧未变,沟通的内容及角度发生变化,这一转化对于吴芳律师来说随心应手。
吴芳律师从检察院工作时期制作案件《审查报告》的习惯并没有中断。在雷海军主任律师看来,作为辩护人,所作的工作一定要比检察官更细,因为我们是挑他们的错误。如果检察官作了《审查报告》,而我们却没有做,那怎么能挑出他们的错呢?由此,雷海军主任律师对于吴芳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做出的技能创新赞不绝口,并在银雷律师所推广。
3、银雷的腾飞
律师入职
在银雷,主办律师是拿着手术刀的医生,每一刀都要准确找准病点,针对案件的关键点使力气。
在银雷,主办律师是拿着钻具的雕刻师,对着每个案件精雕细琢,当作艺术品对待,容不得一丝马虎。
在银雷,主办律师是拿着锄头和花洒的花匠,将每个案件当作精心培育的花朵,所有疑难复杂案件重点培养、时时浇灌、定期修剪,在别人眼里的“死案子”,到了银雷也多有起死回生者。
正是这样的办案理念,吴芳律师于2021年加入银雷,因为吴芳律师的办案理念与银雷律所的办案理念完全契合!不只是银雷选择了吴芳律师,也是吴芳律师选择了银雷,或者说这是两者的天作之合。
部长升职
吴芳律师在入职银雷两月后就因其突出的办案能力被律所主任看重,提拔为刑事部部长。
吴芳律师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出色的办案能力,使他在众多刑事律师中脱颖而出,成为银雷律师事务所刑辩团队的负责人。
合伙人增补
银雷律师事务所坚持主办律师负责到底、亲力亲为。
银雷律所通过各种优待保留住精英律师,从而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对委托人可以负责到底,非特殊原因坚决不更换律师、非委托人主动提出原则上不更换律师,以保证优质律师一直在服务委托人的案件。
经银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将吴芳律师增补为合伙人,以保证其在银雷律所执业的稳定性,也是为了给委托人安心和交待。
二、提前辩护
提前辩护,吴芳首倡。
提前辩护,吴芳归纳了几个手段。
一是在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
二是在审查批捕环节,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
三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不起诉申请书》等;
四在庭前提交《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书》;五是在庭前提交《移送犯罪线索申请书》。
相对于庭审辩护来说,提前辩护是一项技术活。
1、提前,是一种技术
提前辩护在刑事诉讼中可谓是重中之重。刑事诉讼就像坦克的履带,一旦全速运转起来,基本会碾过一切企图阻挡它的障碍,提前辩护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在这部机器全速运转起来之前,踩住它的刹车或者离合器,避免犯罪嫌疑人以后的生活被碾得粉碎。
2、提前,是一种阅历
刑事诉讼业务中,公权力机关是国家机器,无论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还是人民法院,都是十分强大的,有着国家公权力的话语权,对案件的走向具有决定权。
吴芳律师在检察院工作期间相继从事过反贪、批捕、公诉工作,尤其在公诉部门工作时,曾经办理过大量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案件,帮助公安机关取证提供思路。
3、提前,是一种资历
有了检察院的工作经历,吴芳律师积累了大量的侦查技能和公诉技巧,现在当律师了,以前积累的经验会转化为提前辩护的方式方法。比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间较短,有时案件移送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都不主动通知辩护律师,所以,律师要主动与办案机关保持联系,案件材料被移送到检察机关后,及时准备手续、约见承办人员、复制案件材料。这也是对委托人负责的基本要求。
4、提前,是一种习惯
吴芳律师谈到刑事辩护,每个阶段的承办人的工作特点是有差异的,例如,在批捕阶段,检察官的工作特点是“急、急、很急”,根本没有时间阅全卷。检察官会抓住争议焦点,去对照相关证据,如果有证据,绝大数都要批捕。因此,辩护人要知己知彼,分清楚这个阶段的检察官的工作特点,然后采取最有效的辩护策略:只要告诉检察官1点或2点--死死抓住,周密分析--若信心十足,即使退回补充侦查也查不出什么,直接告诉检察官退查提纲,这大概是流淌于辩护人心中的专业自信。知已知彼,才能百战不怠,这样既可以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能为办案机关提供法律参考意见,努力协助办案机关保证案件质量、不冤枉一个好人。
三、正义从未迟到
成功辩护,硕果累累。
1、在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为涉嫌诈骗罪的赵某生申请取保候审成功;
2、在北京市平谷区分局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张某案申请不予批准逮捕成功;
3、在河北省三河市检察院为涉嫌寻衅滋事的陈某申请不起诉成功;
4、在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为涉嫌盗窃罪的丁某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成功;
5、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为涉嫌职务侵占罪的孟某提出“举报人涉嫌诬告陷害”请求移交犯罪线索申请成功等等。
吴芳律师在检察院工作六年,专门办理刑事案件,对刑事诉讼程序中容易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有比较深入的研究,清楚公检法办案人员对案件的关注点在什么地方,跟他们沟通起来更容易产生共鸣,所以转型做刑事律师后,尤其是来到银雷律师事务所后,可谓是如鱼得水,成功案例逐年攀升。
四、无罪辩护,骄人业绩
因为熟悉,所以擅长。
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民刑交叉案件,如果没有对民事法律关系进行深入研究,可能会错误地将民事案件当作刑事案件予以追究。
吴芳律师选择从检察院离开当律师,希望可以综合运用多种法律思维服务于刑事诉讼,最大程度地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代理了大量提前辩护的成功案例。
1、无罪辩护,敢于在漆黑中寻觅一丝光芒
孟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案。
委托人孟某的岳父因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逮捕。公诉机关指控孟某构成强迫交易罪,是由于委托人在与房地产开发商老总沟通过程中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购得房屋一套,开发商老板在侦查机关的笔录中陈述称其是惧怕委托人岳父不给办事才被迫同意的。经吴芳律师仔细查阅卷宗后发现:委托人就购买房屋一事从来没有跟其岳父沟通过,也没有以其岳父之名要胁开发商、不存在强迫开发商必须同意向其出售的行为;另外,吴芳律师通过阅卷得知,委托人支付的房价款虽然低于市场价格,但因当地房地产并不景气,开发商老板本人自己也承认房屋价格是弹性的,出于资金问题也会以略低于市场的价格进行出售。因此,吴芳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该笔事实作无罪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意见,对该笔指控事实不予认定。
2、无罪辩护,要敢于亮剑,敢于主动亮剑
刘某某诽谤案。
2012年,委托人刘某某因反映某市公安局民警在办案期间存在违法违纪问题,多年来坚持两会期间跑北京,并不断向最高检、最高院、中纪委、信访办公厅上访反映问题,当地公安机关压力很大。后因刘某某在网上发布贴子反映办案民警涉嫌违法违纪的问题,当地公安局两名民警就以刘某某构成诽谤罪为由分别起诉到法院,当地法院还委托了该公安机关对帖子数量进行了统计,委托人刘某某看到情况不妙,到北京委托了吴芳律师。吴芳律师查阅卷宗后当庭提出该证据程序违法不应采纳,并指导委托人提供相关证据提交刑事反诉状,要求法院追究两名办案民警涉嫌盗窃罪、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后因两名办案民警主动提出撤诉,愿与委托人和解而结案,委托人刘某某对结果非常满意,于是又委托吴芳律师代为办理其它案件。
3、无罪辩护,源自细节辩护
王某某诈骗案。
委托人王某某在某公司任职时,由公司老板出钱、安排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赵某某签订金额为人民币XX万元的借款合同、借款抵押合同等手段,约定到期不还款就将房产直接过户给该公司名下,后赵某某果然到期不还款,遂办理过户手续。赵某某的父亲知道以上情况后报警,控告委托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委托人遂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吴芳律师代理本案后发现,赵某某为了贷款消费,在其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采取找他人冒充其父母的方式签署《赠予合同》,将以上房屋过户至自己名下,从而顺利与委托人签订了借款合同、房屋抵押合同。吴芳律师当庭提出案涉房屋的所有权人从赵父变更为赵某某时,被害人就已经丧失其对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其儿子赵某某的诈骗行为事实上已经完成,委托人不可能就其房屋再次“诈骗”。公诉机关将赵父认定为受害人,那么对其实施诈骗的应当是其儿子赵某某,而不是委托人,因此委托人不构成犯罪。委托人家属旁听了整个案件的开庭审理过程,对吴芳律师辩护工作十分认可,后法院在判决时没有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处较低刑期的处罚,委托人表示愿意接受,没有提出上诉。
4、无罪辩护,需要细心,方能化险为夷
丁某诈骗案。
委托人丁某因涉嫌诈骗他人财物XX余万元被公安局移送当地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退回补充侦查。在补充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又追加XX余万元新的犯罪事实,一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检察院指控委托人涉嫌犯罪金额为XX余万元。吴芳律师当庭提出,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期间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应当另行制作起诉意见书,不应与原来的犯罪事实一并移送,因此对于公安机关追加的XX余万元新犯罪事实的证据应当认定为违法,请求法院予以排除。法院听取了吴芳律师的辩护意见,当即决定中止审理,最终对新的犯罪事实XX余万元不予认定,建议另案处理,吴芳律师成功将委托人的量刑幅度从公诉机关指控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降低到六年有期徒刑。
没有对错,只有取舍,吴芳律师无悔于人生决策,洒脱且自信。
有对错,有取舍,或认罪认罚,或无罪辩护,吴芳律师无愧于刑事辩护,因为真本事,所以得心应手。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客户之所以愿意选择银雷律所,是因为银雷刑辩律师团队竭诚接受客户的监督、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