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晚,违规在夏季社会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第一次集中清查行动中,销售汉阴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查处一起违规销售散装汽油案,散装一加油站被行政处罚。汽油
当晚,汉阴该所在参加全县集中夜查行动中,加油对辖区某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时,站被发现该单位在销售散装汽油过程中,处罚未在指定散装油销售系统进行实名登记,违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销售该所民警随即对该单位进行受案调查。散装经民警经调取监控、汽油核查信息及询问相关人员发现,汉阴涉案加油站的加油工作人员为贪图方便,在未仔细核对登记加油人员身份信息的站被情况下,违规销售散装汽油,其行为已涉嫌违反加装散装汽油的相关规定,构成违反危险物品管制、限制交易措施违法行为。
7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该所依法对涉案的加油站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整改。
【警方提示】
1.购买散装汽油,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登记;
2.加油站出售散装汽油时,要对购买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仔细查验,严禁不查验证件只登记身份证号;
3.若加油站遇到前来购买散装汽油而未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的可疑人员,要拒绝销售并及时拨打110报警或直接报告当地派出所。
编辑:邱潮
编审:黄琪雅 余涛
终审: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