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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随后的车无几次调解中

时间:2025-04-24 18:21:32分类:娱乐来源: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 (本网记者 许爱琼)

核心提示:昨日下午,摩托在仙游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多元调解中心,车无电动车主杨小

英(化名)再次被放了“鸽子”。牌无近2个月前,证驾责她驾驶电动车载着婆婆林霞(化名)经过虎啸自然村路段时,驶撞被一辆无证无牌摩托车撞倒,人受婆婆重伤住院,负同仙游县交警部门作出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摩托事故认定。在随后的车无几次调解中,摩托车驾驶员多次不愿露面调解。牌无

在交通事故中,证驾责电动车该承担怎样的驶撞责任?是什么原因造成电动车频频和机动车“抢路”?莆田在部分路段对摩托车推出禁令后,是人受否也将对电动车施以重拳?记者昨日对此展开调查。

【案件回放】

无牌无证驾驶撞人 受害者负同等责任

昨日,负同杨小英向记者介绍,摩托今年8月29日晚上9时多,她骑着一部电动车载着婆婆从仙游县纪念碑出发,行驶到虎啸自然村路段时,突然被一部二轮摩托车从后面撞倒。婆婆瞬间被撞飞,在离电动车5米远的地方倒下,昏迷不醒。当地村民看见后立即报警,120将两人送往县医院抢救。婆婆尽管保住了性命,但留下头痛等后遗症,住院1个多月才渐渐康复,花了2万多元的医疗费。

随后,仙游县交通管理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杨小英不解的是,自己驾驶的是合格的电动车,对方未成年无牌无证驾驶,造成她的婆婆受重伤,为何还要负一样的责任?

于是,杨小英向莆田市交警支队递交了交通事故复核申请,近日有望得知复核结果。昨日下午,负责调解的仙游县法院交通审判庭工作人员告诉杨小英,如果对复核结果仍存在疑义,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当时经办此案的陈警官告诉记者,出生于1994年的摩托车主小刘(化名)未取得准驾二轮摩托车驾驶证,且驾驶的是无牌二轮摩托车,在经过出事路段时未能降低行驶速度;而杨小英驾驶电动自行车借道机动车道横穿马路时,没有下车推行,因此双方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基本相当,依照有关规定对双方当事人作出同等责任的认定。

但仙游县法院交通审判庭的章法官也对记者说,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有关规定,非机动车借道机动车道行驶,未能下车通行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作出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认定后,法院将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话,则将在民事方面适当保护弱者,判决机动车主负60%的赔偿责任,电动车主承担40%的民事责任。

【市民声音】

规范道路设置 给电动车留点“道”

究竟该如何管理好这为数不少的电动车?采访中,有市民表示,虽然近几年莆田城区不断扩大,但电动车还是主要的代步工具之一,如果按国家标准规定的“时速不高于20公里”,这速度会不会太慢了?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更加合理的标准,在新标准出台之前,可以借鉴福州实行电动车注册登记。

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目前莆田在道路设置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很多条路段没有专门的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越拓越宽,电动车则只能行驶在人行道上,与行人“抢路”,这难免给一些交通事故埋下隐患。在某公司上班的林先生就提出,有关部门要下决心舍得花钱,在规范道路设置上做文章,多考虑电动车的行车路线,避免更多的电动车和机动车抢道。

【部门说法】

大力治理电动车 在莆田为时尚早

记者从莆田市交警支队了解到,目前上路行驶的电动车普遍因不符合有关标准无法登记挂牌,因此还无法对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助力车、燃油助力车)拥有量进行详尽的统计。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群体为数不少。而在目前的交通事故中,电动车仍占有一定的比例。

事故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电动车生产厂家生产上市的电动车普遍超标,一旦超标就必须以机动车论事,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与此相矛盾的是,超标电动车又不能办理报牌事宜。目前国家对于这些“非正规军”没有统一的管理制度,莆田目前也没有具体的执法标准,日常管理还处于真空状态。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全国多数城市还存在电动车管理漏洞,目前只有福州在整顿电动车方面下了大工夫,不仅颁布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注册登记,还通过换购补贴让超标电动车车主顺利置换到符合标准的新车。

莆田目前还属于二三线城市,在尚未开通地铁、公交系统尚未十分完善的前提下,电动车是比较便利的出行工具,而电动车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优势(比如省油、能减少城市空气污染),因此多数市民选择以电动车作为代步工具。但该负责人也坦言,以目前的莆田市市情来看,像福州这样治理超标电动车仍为时尚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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